2013年舟山市公务员招考今天起报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在内,2013年全市各级机关计划考试录用公务员384名。其中,市级机关招考131名,县(区)机关招考207名,乡镇(街道)机关招考46名。上述计划中含法官、检察官预备人选24名,从我省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录各级机关公务员29名,从优秀村干部中考录乡镇公务员2名。
本次舟山市各级机关招考公务员的时间安排为:注册及报名时间为2013年1月4日零时~1月10日24时;资格初审时间为1月11日零时~1月16日24时;查询并再次报名时间为1月17日零时~1月20日24时;缴费确认时间为1月17日零时~1月27日12时;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时间为3月10日9时~3月16日24时。全市各级机关招考公务员的笔试时间:2013年3月16日。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招考公务员的笔试科目为:3月16日上午:9:00~11:30《申论》;下午:13:30~15:3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16:10~17:00《心理测评》(限报考公安、林业等系统人民警察的人员)。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招考职位的笔试科目为:3月16日上午:9:00~11:30《综合知识》(A卷);下午:13:30~15:3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卷)。
2013年公务员招考将扩大公布职位报考比例的范围,1月7日零时~1月10日24时,凡报考比例达不到1:8的职位每30分钟自动更新并公布,供考生报名时参考。
与往年相比,此次公务员招考呈现出以下新变化:
一是调整高学历应届生报考人民警察年龄。根据人社部、公安部、司法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调整公安机关和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招考年龄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115号)规定,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报考法院、检察院、公安单位人民警察的年龄放宽到不超过35周岁(原先为不超过30周岁)。
二是实施分级分类考试。为推进考录工作科学化进程,提高考试的针对性,在笔试中进一步实施分级分类考试。在去年笔试三类试卷(一般公务员类、优秀村干部类和优秀社区干部类)的基础上,今年将一般公务员细分为省市机关公务员和县乡公务员,报考省、市两级机关及所属单位的采用综合类试卷,报考县、乡机关及所属单位的采用基层类试卷。
报考市级机关(含定海区、普陀区的省垂直管理单位)的,考试类别为综合类,《申论》及《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为A卷;报考县(区)级及以下机关的,考试类别为基层类,《申论》及《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为B卷。
三是体检政策作适当调整。根据人社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精神,今年公务员录用体检中执行以下规定:一是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日复检。二是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场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三是体检实施单位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四是复检前,体检实施机关对复检项目保密。必要时,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可以对体检对象重新进行体检,但应报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
四是人武专干职位试行军事技能测评。面试前,招录机关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各招考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4比例确定参加技能测评对象(其中,招考计划3名及以上的职位,按1∶3确定)。军事技能测评工作由省军区实施。测评项目为3000米跑、自动步枪5发射击、立定跳远三个项目。三项目总分达不到180分的取消面试资格。
具体的招考单位、职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可登录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gwy.zjhrss.gov.cn)或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首页“通知公告”栏(www.zsrls.gov.cn)进行查询。
本次舟山市各级机关招考公务员的时间安排为:注册及报名时间为2013年1月4日零时~1月10日24时;资格初审时间为1月11日零时~1月16日24时;查询并再次报名时间为1月17日零时~1月20日24时;缴费确认时间为1月17日零时~1月27日12时;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时间为3月10日9时~3月16日24时。全市各级机关招考公务员的笔试时间:2013年3月16日。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招考公务员的笔试科目为:3月16日上午:9:00~11:30《申论》;下午:13:30~15:3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16:10~17:00《心理测评》(限报考公安、林业等系统人民警察的人员)。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招考职位的笔试科目为:3月16日上午:9:00~11:30《综合知识》(A卷);下午:13:30~15:3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卷)。
2013年公务员招考将扩大公布职位报考比例的范围,1月7日零时~1月10日24时,凡报考比例达不到1:8的职位每30分钟自动更新并公布,供考生报名时参考。
与往年相比,此次公务员招考呈现出以下新变化:
一是调整高学历应届生报考人民警察年龄。根据人社部、公安部、司法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调整公安机关和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招考年龄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115号)规定,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报考法院、检察院、公安单位人民警察的年龄放宽到不超过35周岁(原先为不超过30周岁)。
二是实施分级分类考试。为推进考录工作科学化进程,提高考试的针对性,在笔试中进一步实施分级分类考试。在去年笔试三类试卷(一般公务员类、优秀村干部类和优秀社区干部类)的基础上,今年将一般公务员细分为省市机关公务员和县乡公务员,报考省、市两级机关及所属单位的采用综合类试卷,报考县、乡机关及所属单位的采用基层类试卷。
报考市级机关(含定海区、普陀区的省垂直管理单位)的,考试类别为综合类,《申论》及《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为A卷;报考县(区)级及以下机关的,考试类别为基层类,《申论》及《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为B卷。
三是体检政策作适当调整。根据人社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精神,今年公务员录用体检中执行以下规定:一是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日复检。二是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场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三是体检实施单位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四是复检前,体检实施机关对复检项目保密。必要时,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可以对体检对象重新进行体检,但应报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
四是人武专干职位试行军事技能测评。面试前,招录机关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各招考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4比例确定参加技能测评对象(其中,招考计划3名及以上的职位,按1∶3确定)。军事技能测评工作由省军区实施。测评项目为3000米跑、自动步枪5发射击、立定跳远三个项目。三项目总分达不到180分的取消面试资格。
具体的招考单位、职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可登录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gwy.zjhrss.gov.cn)或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首页“通知公告”栏(www.zsrls.gov.cn)进行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