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城区环境秩序管理,推进我县综合行政执法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当前我县城市管理现状,现决定面向10年军龄以上复员转业士官、退役士兵公开招聘15名城市管理协管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条件
1.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服务意识好。
2.退役士兵年龄在35周岁以下,复员专业士官年龄在48周岁以下,身体健康,磐安户籍常住人口。
3.高中以上学历
二、招聘名额
1.10年军龄以上复员转业士官招聘10名;
2.退役士兵招聘5名;
3.复员转业士官招聘名额未招满时,其空缺名额增加到退役士兵招聘名额中。
三、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现场报名,经面试、体检、考察,择优聘用。
具体程序安排: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6年6月22日-6月30日 (上班时间8:00-11:30 14:30-17:30)
报名地点:磐安县人力资源市场(磐安县振兴街55号)
联系电话:84661822
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学历学位证书、退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确有特殊原因,可委托他人代报,代报者除携带上述报考人员的相关证件材料外,还需提供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现场审核后归还原件。报名人员通过资格审核合格者凭本人身份证原件领取准考证。
领取地点:磐安县人力资源市场(磐安县振兴街55号)
(二)面试
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人员进行面试,面试采用百分制,面试成绩不足60分者不予录用,面试时间详见准考证。
(三)体检
根据计划招聘岗位数,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修订后)组织体检,如体检合格人数不足计划招聘岗位数,按报考该岗位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参加体检。
(四)考察
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并在磐安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
四、用工形式
按《劳动合同法》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劳动合同制,试用期1个月。
五、聘用人员待遇
福利待遇与现有城管协管员一致。
六、特别提示:招聘过程中相关信息指定磐安县人才网(www.parcsc.com)公布,请报考人员随时自行查看,不再另行通知。咨询电话:84661822,84661099 举报电话:84662996。
对本公告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本公告发布后3日内提出,招聘公告由本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原标题:磐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公开招聘协管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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磐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磐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