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因工作需要,拟公开招聘审判辅助文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1、招聘岗位(1):审判辅助文员,男性,10人;
2、招聘岗位(2):审判辅助文员,女性,10人。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招聘对象:具有杭州地区户籍人员;
2、招聘条件:
(1)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3)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
(4) 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含2015年应届毕业生);从事法院书记员工作经历1年以上的,学历可放宽至大专;
(5)年龄在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本人及其配偶、父母等没有违法犯罪记录、未参加邪教和其他非法活动组织,本人没有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记录。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5年5月28日至5月3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3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杭州市滨江区丹枫路799号)立案大厅法警执勤室;
3、报名方式:报名者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户口本(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2张等材料,并提交《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审判辅助文员报名表》(见附件)。留学生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报名者对提供的各种信息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信息材料的,一经发现,责任后果自负。
四、考试录用
考试包括计算机文字录入能力测试和面试,计算机文字录入能力测试和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
1、计算机文字录入能力测试。根据录音进行计算机文字录入。输入法:搜狗拼音输入法、微软全拼、微软拼音2003、智能ABC 5.0、王码五笔86、郑码5.0等。
2、面试。根据计算机文字录入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2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报名人员不足1:2比例的,则按实际报名人员进行面试。
3、体检与考察。根据计算机文字录入考试成绩及面试成绩的总成绩情况,按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
报考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的,视情核减招考数。
五、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六、其他
联系人及电话:靳幸佳86537977;潘燕萍 86537949
原标题: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审判辅助文员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