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县乡镇街道消防安全组织建设,夯实火灾防控基础,根据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有关文件精神,拟在沙湾镇范围内招聘沙湾镇消防工作站工作人员(兼驾驶员)1名, 从事火灾隐患排查和消防工作。具体招聘事项如下:
一、招聘对象
年龄18—40周岁,高中及以上文化,男性。
二、报考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2.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
3.身体健康,能适应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需求;
4.景宁县沙湾镇户籍,具有B2及以上驾驶证。
三、招聘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录用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6年6月30日
地点:景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211室(县人才管理服务处)。
报名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驾驶证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报名时还须提供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联系电话:县人才管理服务处:5092083 5087798。
2、资格审核及缴费确认
工作人员当场对填写了报名表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审核内容包括身份、年龄、学历、专业、户籍、工作经历等。报名人员经审核合格后再登记确认,考务费80元/人。
3、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不能使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3)招聘职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不足1:3的,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二)考试方式:考试时间另行通知,详见畲乡人力资源网/。
考试方式为实践技能操作,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90分。
(三)体检、考察
实践技能操作考试结束后,在合格人员中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格检查、政治审查按应征入伍公民的有关要求执行。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以指定医院结论为准。
四、聘用
体检、考核后,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录用对象并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沙湾镇消防工作人员的录用人员与县新世纪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劳务派遣。
五、其它事项
考试违纪人员按照《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程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5号)有关规定处理。
本公告由县人才管理服务处负责解释。
原标题:2016年景宁县公开招聘沙湾镇消防工作站工作人员的公告
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才管理服务处
2016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