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县政府同意,决定2014年常山县部分事业单位面向普通高校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公开招考录用相关专业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计划
本县公开招考录用部分事业单位相关专业工作人员64名(具体招考单位、岗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详见附表)。
二、招考范围、对象
(一)招考范围根据招考岗位需求确定,招考对象为普通高校毕业生及国家承认的本科(部分岗位放宽到大专)以上学历的社会人员。
(二)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面向全国可不受户籍的限制。
招考范围和对象的具体条件见“2014年常山县部分事业单位招考录用工作人员计划表”。
三、资格条件
(一)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
(二)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遵守纪律,品行端正,热爱本职工作。
(三)身体健康。
(四)学历和专业要求: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及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部分岗位);专业要求详见附表。具体学历、资格条件等须符合招考岗位和专业所需的要求,报考专业按照2014年常山县部分事业单位招考录用工作人员相关专业资格审查办法执行。
(五)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79年6月19日以后出生)。
县政府投资项目建设中心“工程管理、景观绿化”岗位,“有相关中级职称以上的,学历可放宽为大专,年龄可放宽到38周岁”(1976年6月19日以后出生)。
县人武部“人武管理1”、“人武管理2”岗位,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1984年6月19日以后出生)。
“乡镇管理4”岗位“面向常山县具有副高级职称、硕士学位、研究生学历优秀人才及援疆援藏人才的配偶,年龄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69年6月19日以后);援疆援藏人才配偶的学历可放宽到高中、中专”。
具体详见计划表。
(六)选聘到常山县村和社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其中面向大学生“村官”岗位的范围和对象为:参加我县大学生“村官”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满2年、历年年度考核合格且仍在服务岗位的人员。
(七)工作经历或专业工作经历:2014年6月19日前在各类企事业单位、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生产一线、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累计的工作时间。
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和专业工作经历。
(八)本县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四、招考程序和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信息
2014年6月5日前通过常山广播电视总台、常山人才网、《今日常山》对外发布招考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14年6月19日一天(8:30-12:00;14:30-17:30)。
2、报名地点:常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市场。
3、报名所需材料: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毕业证或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身份证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岗位所需的其他证明;社会人员应提供报考职位所需要的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岗位所需的其他证明,一寸免冠近照2张。
大学生村官应提供县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2年考核合格和是否在服务岗位的证明。
4、资格审核:由用人单位根据报名者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核,符合招考条件的留下相关信息和资料。
报名者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材料不实的,经查实,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按照(常政办发[2009]59号)文件精神,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不得低于招聘岗位人数的3倍。招考计划与报考人数比例不足1:3的相应按比例核减或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数。
(三)笔试
1、笔试为2014年7月5日。
2、笔试内容:《综合基础知识和综合应用能力》两个科目(试卷合一)。
笔试考务费每人收取80元。
(四)面试
笔试后按招考名额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口头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