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国家公务员考试:浙江省人事考试工作人员职责规定
2014-11-03 22:19:58   来源:   评论:0 点击:

主考人员职责一、领导并负责所在考点考试的全面工作。确定考点工作人员和监考人员,明确分工,落实考试工作制度和岗位职责。二、考前组织考点工作人员和监考人员进行考务操作培训,学习、掌握有关考试的规定和考

主考人员职责

一、领导并负责所在考点考试的全面工作。确定考点工作人员和监考人员,明确分工,落实考试工作制度和岗位职责。

二、考前组织考点工作人员和监考人员进行考务操作培训,学习、掌握有关考试的规定和考务工作要求,并严格按规定的程序实施。

三、检查考场布置等考前准备工作,主持接收、发送、保管试卷。

四、掌握考试时间,明确考试开始和结束指令的方式和有关要求。汇总、报告考点考试工作情况。

五、批准调剂或替换缺损、错装等有质量问题的试卷或答题卡,并与考场监考人员在《考场情况记录单》上注明原因、签字。

六、组织考点工作人员和监考人员做好试卷发放、回收和密封工作,防止错发试卷,漏装、错装题本、答题卡(纸)和《考场情况记录单》。出现题本、答题卡(纸)和《考场情况记录单》缺失要立即督促监考人员找回。检查、验收试卷的袋数和密封情况,并指定专人保管,及时把试卷押送到指定地点。

七、督促考点工作人员和监考人员认真履行职责,对违反纪律的人员及时予以撤换。

八、按规定处理违纪违规行为和考试期间发生的问题,发现重大问题,应立即报告。

九、主考人员玩忽职守,违反考试工作纪律的,按考试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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