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时评:“透明化”高校“三公经费”
2014-01-01 20:30:53   来源:   评论:0 点击:

【背景链接】  12月27日《新京报》指出。截止12月26日,全国30所高校已公布上一年三公经费,11所经申请而公开,19所未经申请而公开。已公开的30所高校,总额达6884 73万元

 

【背景链接】

  12月27日《新京报》指出。截止12月26日,全国30所高校已公布上一年三公经费,11所经申请而公开,19所未经申请而公开。已公开的30所高校,总额达6884.73万元,浙江大学最高,达1107.8万元;广州体育学院最低,是“0”。

  众所周知,由于三公经费往往很惊人,所以近年来已经成为我国亟待解决的问题之一。我国高校绝大多数都是公办的,因此包括三公经费在内的经费,主要由财政拨款支付。既然如此,高校的三公经费就应该受到政府审计、媒体和公众的监督,以便让纳税人的血汗钱用到该用的地方,而不是被奢侈、挥霍、浪费、糟蹋掉。

  【三公经费】

  三公经费是指公家单位的人员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招待费。

  【分析】

  在高校普遍对三公经费公开不积极的氛围里,有30所高校公开了三公经费,这是值得肯定的。毕竟,当初雷闯抛出这个问题之后,收获的更多是尴尬,总共只收到了40所高校的回复,更有4所高校在回复中明确拒绝。30所高校公开了三公经费,也见证了舆论的力量,如果不是媒体广泛关注申请之事,不是舆论对高校应该公开三公经费的论证与呼吁,可能高校至今还不会公布三公经费。

  从目前30所高校公开的三公经费来看,象征意义大于实质。目前的公开还只是一个笼统的数字,三公经费来自哪里、是怎么花的、是谁花的、预算情况、决算情况等都还是一头雾水。一方面,公开的数字带来了是否可信的质疑,甚至有人说三公经费为零怎么可能?另一方面,只是笼统的数字而没有明细,就导致公众无法判断花费合理与否,从而也就无法监督与要求问责,高校压缩三公经费的动力也就不足。

  我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七条明确规定“教育、医疗卫生、计划生育、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环保、公共交通等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在提供社会公共服务过程中制作、获取的信息的公开,参照本条例执行,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机构制定。”教育部在2010年3月审议通过的《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中,也明确要求高校公开经费来源、年度经费预算决算方案等信息。

  但高校与全额财政拨款的政府机关不同,高校的经费来源除了财政拨款之外,还有众多的自收自支,如学费收缴、社会捐赠、科研项目、校办企业、联合办学培训等;而且,高校的三公经费使用也较为分散,除了行政花费之外,访问访学、交流交换、会议讲座等都可能在不同的项目中开支了,有的高校还将教师的交通补贴、餐饮补贴算入了津贴之中,导致了事实上的统计困难,预算和决算也不准确。

  信息公开不是为了公开而公开,根本目的在于监督,在于促进节约。同时,我们反对的是三公经费的滥用,而不是正常的三公消费,要维持一个单位的正常运转,没有一定的三公经费,可能吗?那么,三公经费为零的统计数字是如何产生的?已经纳入各类津补贴和其它项目的实质三公支出有可能被忽视了,也有可能只公开了财政拨款部分的三公经费开支,其它自收自支部分的三公支出根本就没有反映出来。

  实际上政府机关的三公经费开支统计也一样,三公经费在数字上同样有失真。由于我国还没有专门为三公经费立法,没有外部审计,没有处罚制度,没有具体标准,也就没有了真正的问责。

  因此,我们应该通过法律来堵住这个漏洞。高校有“象牙塔”之称,理应在全社会率先垂范;近年来,高校腐败大案也频频见诸报端;《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也对主管部门进行了制定具体办法的授权,因此,教育领域应该也完全有条件先行先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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