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公开选调市考绩办工作人员(全额事业)2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调对象的基本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为人公道正派,工作作风顽强扎实,认真负责,执行力强,有较高的数据分析能力和综合文字处理能力;
(二)1988年6月1日以后出生,参加工作满3年,新录用乡镇(街道)事业人员须满5年以上;
(三)本市范围内在编在岗事业(全额)单位人员,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四)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二、公开选调程序
(一)报名。报名人员填写《乐清市考绩办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并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张,到报名地点接受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6年6月1日-6月10日。
报名地点:市考绩办综合科(乐清市行政管理中心C811室),联系电话:61880830。
(二)资格审查。对报名对象进行资格审查,报考者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计划选调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为1:5以上,若人数达不到比例,则相应减少选调计划数直至取消。
(三)笔试。笔试测试考生解决问题的能力和综合文字水平。按百分制,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其中笔试成绩必须达到75分以上,否则不具备面试入围资格,面试入围人员数达不到比例,则相应减少选调计划数直至取消(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面试侧重综合素质和能力的测试,以百分制计分,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参加面试前应取得所在单位签署的同意选调意见。
(五)组织考察。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素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如经考察不合适的,取消相应选调名额。
(六)讨论决定。综合笔试、面试成绩和考察情况,按照岗位匹配性的要求,研究确定选调人选。
(七)录用。讨论决定的拟选调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选调手续。
原标题:乐清市考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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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考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