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工作需要,经研究并报经有关部门同意,决定公开选调5名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到我街道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的职位及要求
二、公开选调的范围对象
(一)公务员职位:符合选调条件的全市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
(二)事业职位:符合选调条件的全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三、报考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除须符合上述选调范围对象和我市明确的干部调配条件、规定外,还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报考人员必须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
(二)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79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三)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从事相关工作满3年;
(五)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六)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七)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八)符合选调职位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选调程序与办法
选调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考察和择优选调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
时间:2014年5月4日一天(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30)。
地点:凤山街道组织办306室
办法:报名者持身份证、学历证书(境外学历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以及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证书、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填写一式两份《凤山街道公开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请自行下载),报名现场接受资格审查。报名者须符合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关于人事调动的相关规定,并征得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须在报名登记表相应栏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数不足3人的职位,将取消职位指标,报考人员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
(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将另行通知本人)。笔试满分为100分,闭卷考试。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加写作,综合基础知识包括:政治、经济、法律、人文科技等内容。
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职位指标以1:3的比例(比例内最后一名分数并列者全部入闱,不足比例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注重对应试者能力素质、个性特征和职位适应程度等方面的测评。面试满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
因放弃面试而空缺的面试名额,不予递补。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成绩由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4:6的比例合成,即:考试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选调的职位报名人数5人及以下的,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成绩。
(三)考察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比例内最后一名分数并列者全部入闱,不足比例按实际人数)确定考察对象,主要考察德才表现、选调资格条件、身体状况等。如不符合选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取消选调资格。
(四)调动
根据考察结果,由街道党工委集体研究确定拟调人选。经公示3天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有异议的,经核实如不具备选调要求的,取消选调资格,并不再递补。
四、其他相关规定
(一)工作时间计算截止2014年5月1日,按满12个月为1年计算,凡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能计算入工作时间。
(二)报名资料须在报名时一次性提供,如缺少或不能提供相关有效资料而影响现场资格审查的,作不予报名处理。现场报名与现场资格审查,仅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逾期一概不予受理。
(三)报考人员每人只能报一个职位,一经报名并通过现场资格审查不得改报,多报无效并取消报考资格。
(四)根据相关规定,中层干部经选调到新单位后,公务员保留一年职级待遇;事业人员不再保留中层待遇,根据岗位空缺情况重新认定岗位等级。
(五)本次选调,如无合适人选,允许选调职位空缺。
(六)本公告由凤山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