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文写作的原则
1.合法性。(1)符合党的基本路线和国家的宪法、法律;(2)符合本系统、本机关主管业务方面的有关法规、规章;(3)了解同层次有关系统、机关的重要决策并与之保持一致。
2.实效性。(1)根据需要发文,反对形式主义与文牍主义。(2)公文的内容务求符合客观实际。(3)注重时效。
3.规范性。要求主题明确,结构完整,格式规范。
4.严谨性。要求用语庄重严谨,简明通顺,平实得体。
二、公文写作的程序
1.写作前准备:(1)明确要求:(2)确立主题;(3)选择文种;(4)收集资料;(5)选择表达方式。
2.撰拟文稿:(1)安排结构;(2)拟写提纲;(3)撰写文稿。
3.审核修改。
三、选择文种的依据公文文种主要根据下列依据进行选择
1.国家关于公文处理法规中有关文种的规定;
2.发文者与受文者之间的工作关系;
3.制发机关的职责地位;
4.行文目的。
四、公文开头(导语)的主要形式
1.文体制发根据和目的;
2.概述制发背景
3.揭示全文主题
4.阐明基本观点;
5.以提问的方式写明公文的结论;
6.表明批准、批转或转发执行的态度;
7.表明贺意、谢意、敬意。
五、公文结尾(结语)形式举要
1.使用专用词语、总结全文;
2.概括与深化主题;
3.再次强调行文目的或陈述具体要求;
4.发出号召,提出希望要求;
5.说明公文生效、施行时间或宣布原公文废止以及处罚措施等有关事项。
六、书写文稿的要求
1.撰拟文稿应用具有规范格式的发文稿纸。
2.文字、图形、符号均应写在图文区内。
3.使用碳素墨水、蓝黑墨水、墨汁等,原则上不使用圆珠笔和铅笔。
4.对人名、地名、时间、数字、引文必须准确具体。
5.引用公文须先引标题,后引发文字号。
6.日期应写具体的年、月、日并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7.结构层次序数依次为"一、(一)、1 (1)"。
8.文内使用简称一般应先用全称,并注明简称。
9.公文数字,除成文时间、部分结构序数和作为词素的数字必须使用汉字外,都应使用阿拉伯数字。